项目介绍
一、 加盟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定的市场开拓、管理能力。
2、 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与健全的销售网络,特别是具有名优产品的营销网络。
3、 对“茅台”品牌有高度的认知,具有长远发展眼光及战略规划。
4 、 首批提货要求:
( 1 )省级代理首批进货数量不低于 100 万元,省会城市和直辖市代理商首批进货数量不低于 50 万元。
( 2 )地市级经销商首批进货数量不低于 20 万元。
( 3 )付款方式:款到发货。
二、 管理模式
1、 全国各地经销商分类为:
省级经销商 、 地市级经销商、 分销商(零售终端)
2 、 公司直接对省、地级经销商进行管理,并协助省、地级经销商对其分销商进行沟通管理。
3 、 公司对省级经销商的开发采取 “ 分区域分品系经销制 ” ,即公司对省级经销商在其所在行政区域内可按品系发展总经销;
4、 公司将协助经销商开拓市场,协助各级经销商开发分销商;
5 、各级经销商必须在其所在区域开发分销商,其网络应基本覆盖该区域,在公司原则上不对分销商进行管理,而由经销商管理;
三、 宣传支持:
公司给予经销商充分的政策支持,在经销商所开发的区域原则上由经销商开展宣传活动,公司会根据经销商的销售状况,在适当地时机配合经销商进行宣传活动。
四、 价格操作:
1 、 经销商进货价格为全国统一价;
2 、各级经销商对其分销商实行指导价格,公司为维护经销商及分销商的权益,对窜货经销商采取惩罚制度,取消经销权并扣除其保证金和年终返利;
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是我们的宗旨。让我们携手共赢共创辉煌,欢迎您的加盟。招商电话:0371-63581827
备注:以上终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招商电话:0371-63581827
公司介绍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系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与香港通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正式成立于2002年7月30日,位于被国家命名为“中国酿酒葡萄之乡”和“中国干红城”的河北省昌黎县。
公司占地73458.2平方米,引进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家的先进设备,目前已形成年生产成品酒万吨以上,固定资产上亿元的规模。产品采用国际优良酿酒葡萄为原料,包括了主品牌“茅台”干红、干白及礼盒系列,系列品牌“国韵”干红、甜红及礼盒系列等四十多个品种。良好的地理环境、优良的原料品质、先进的设备以及精湛的工艺技术,秉承茅台传统质量为生命,使茅台葡萄酒与国内同类产品相比具有较高的品质。